大连工业起重机安全操作须知
一、操作人员基本要求
1. 资质合规: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经企业内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,严禁无证或超范围操作。
2. 技能掌握: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结构、性能、操作规程及安全装置功能,能独立判断设备异常并掌握应急处置方法。
3. 身体条件:作业前确认无高血压、心脏病、恐高症等妨碍操作的疾病,严禁酒后、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作业。
4. 指挥协同:指挥人员需持证上岗,与操作人员明确统一的信号体系(手势、旗语、对讲机指令),确保信息传递零误差。
二、作业前准备与检查
1. 设备外观:检查起重机钢结构有无变形、裂纹,连接螺栓是否紧固,滑轮、卷筒有无磨损或损伤。
2. 安全装置:验证起升限位、行程限位、力矩限制器、制动器、防脱钩装置等功能正常;钢丝绳断丝率≤10%、直径磨损≤15%,吊钩无裂纹、变形及危险断面磨损。
3. 电气系统:检查电缆无破损、接地可靠,控制柜元件正常,照明及警示灯完好。
4. 环境确认:清理作业区障碍物,地面坚实平整;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(1kV以下≥1.5m,1-10kV≥2m);遇风速≥10m/s、暴雨、雷电等恶劣天气,立即停止作业。
5. 试吊验证:空载试运转各机构,起吊重物至地面10-20cm处停留5秒,确认捆绑牢固、制动可靠后方可作业。
三、作业过程安全规范
1. 起吊要求:严格遵守额定起重量,严禁超载;垂直起升重物,禁止斜拉歪吊;棱角重物需加衬垫,重心与吊钩中心重合。
2. 操作控制:起升、变幅、回转速度均匀,避免急停急起;不得拉拽埋地或冻结物体,悬停重物需采取防坠措施。
3. 信号执行:听从指挥指令,信号不清或错误时立即停作业;严禁擅自更改信号或违章指挥。
4. 安全距离:起吊物下方严禁站人,作业时观察周围环境,避免碰撞设备、建筑物。
5. 紧急处置:遇设备异响、制动失灵等异常,立即按下急停按钮,切断电源,固定重物后报告维修。
四、特殊工况应急处理
1. 突然停电:切断总电源,控制器归零;若重物悬停,用应急电源缓慢放下,无应急电源时设警示标志,专人监护等待救援。
2. 大风天气:风速超标时停作业,塔式起重机锚固,门式起重机用夹轨器固定,吊钩升至高位锁定。
3. 事故处置:发生碰撞、坠落时,撤离危险区,拨打120/119,保护现场,上报安全部门配合调查。
五、作业后收尾与维护
1. 收尾工作:关闭总电源,吊钩升至2m以上,小车停指定位置;清理操作室及作业区,保持整洁。
2. 维护保养:每日清洁润滑,每周检查钢丝绳、制动器,每月全面检测;定期由专业机构校验,严禁带病作业。
3. 记录管理:填写《运行记录》,记录作业工况、设备状态及异常,及时上报隐患。
六、安全管理责任
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,定期培训演练;操作人员对自身及他人安全负责,隐患立即报告;违反规程造成事故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本须知适用于大连地区桥式、门式、塔式等工业起重机,未尽事宜按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(GB6067)执行。
大连XX工业设备有限公司
202X年X月X日






